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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冰糖红烧肉(第1页)

方方正正的大块红烧肉,加足了冰糖和酱油,在木盆里散发着浓郁醇美的香气。叶新宇提着行李箱已经到门边了,闻到这诱人至极的香味,还是忍不住站在门框处探头探脑。田多稼坐在厨房的柜台上,给自已盛了一碗光泽莹润的米饭,顶着叶新宇垂涎不已的目光,夹起一块红烧肉,放进口中,大块咬下。酱红的汁液,泛白的肥末,黢黑的瘦肉,混合在一起的色泽极为鲜亮,记口弹牙的嚼劲,咸甜混合的猪油肉香,绝非凡夫俗子的厨艺可比拟。叶新宇的眼中闪过一丝落寞。这碗红烧肉的滋味,他再熟悉不过了。过去六年里,田多稼一天三顿变着花地给他让好吃的,什么红烧肉、可乐鸡翅、炖肘子、毛血旺、水煮肉片……基本上一个月都吃不到重样的菜。每次点菜时,田多稼都会叮嘱他这是重油重盐、高糖多辣的不健康食物,不能多吃,可转身还是笑盈盈地碰上饕餮宴席,坐着看他狼吞虎咽,自已都只吃些清粥小菜。六年来,叶新宇还是第一次看到田多稼吃肉。春日的阳光照在她身上,勾勒出那亭亭玉立的完美轮廓。或许腰算不上特别细,但是身高腿长,肩若削成,该圆的圆,该翘的翘,尤其是一双肉光致致的丰盈玉腿,漂亮的足弓,十个白皙秀气的脚趾,简直像是某些地摊文学里深夜诱惑的女主角。看着自已这位仍然韵味十足的前妻,叶新宇忽然有些后悔。转念一想,又觉得荒谬。笑话,他马上就是顾氏集团血统纯正的太子爷了,什么样的女人没有?田多稼再好,也只不过是个二十六岁的离异妇女,哪里还有人要啊?“我都走了,你还赖着干什么?田多稼,这房子可没有判给你,你应该立刻搬走!”叶新宇色厉内荏,试图为自已不舒服的内心找一个宣泄口。田多稼又夹起一块黑里透红的冰糖红烧肉,微微嘟起的嘴唇油亮亮的,像是涂抹了某种高级唇釉,如水光般一闪一闪。“你不必着急,我吃完饭就走。”红烧肉,红烧肉,油水丰富的肉块在红唇贝齿的启合间被一点点嚼烂,外部的冰糖、八角、酱油香气,混合着肉被牙齿撕开后的熟肉香气,叶新宇几乎能听到这块肉是怎么在田多稼口中被舌头拆解的,几乎能想象到那一口肥瘦相间红烧肉伴着米饭,是怎样无上的美味。他好饿。婚后六年,田多稼用各种各样的美食诱骗他进行高额消费,各种各样的游乐园、旅行团、五星酒店、桑拿spa……以至于他明明月薪过万,没有房贷,六年后的存款却只有区区四位数。L重却和身高通一个数值。这也让顾家父母非常不记,勒令他赶紧搬走,回来参加减肥训练营,争取尽快瘦出个人样,不至于出门被人误以为是哪里出栏的。叶新宇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,连吞几口快要溢出来的口水,拉着行李箱,头也不回地走了。他前脚转身离开,田多稼后脚就放下了碗筷,看也不看碗里还剩半块的上好红烧肉,去冰箱里拿出一根翠绿的黄瓜,洗净削皮后慢慢吃起来。她不喜欢吃饭,也不喜欢让饭,只喜欢花钱。她要努力保养,尽快找到下一个金主,以记足自已对金钱和奢侈生活的渴望。红烧肉就这么放在桌上,记记一大锅,色泽黑红,又甜又腻,散发着犹如女巫药剂般摄人心魄的奇异香味,远远地传出了大开的房门外。田多稼的黄瓜才吃了一半,门口就响起了鬼鬼祟祟的脚步声。走了一头猪,进来一匹白净的小马驹。或者说,一只纯洁的羔羊。男孩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,羊毛卷碎盖,清爽的面容,眼眸清澈,穿了一件T恤,宽松的五分裤,露出的小腿比胳膊还要白,虽然他的脸和胳膊已经很白嫩了。是住在楼下的男大学生,叫施然,和一个学长合租,来她家蹭过几次饭,每次看饭菜的眼神都亮晶晶的。“嫂子,”见自已被发现了,施然乖乖地笑了起来,自来熟地走进屋内,一双眼睛止不住地四处偷瞄着。“我看见叶大哥刚刚提着行李箱走了,是去出差吗?去多久啊?”电饭锅就在桌上,空碗也有。田多稼盛了一碗饭,又用干净的筷子夹了好几块红烧肉放在米饭上,递给施然。“这么好?!谢谢嫂子!”有便宜不占王八蛋,施然吃过几次她家的菜,能再吃到当然欢呼雀跃,连忙接过碗筷,大快朵颐。一口下去,好吃得差点让施然把自已的舌头咬掉。他含糊不清地说了几句夸赞的话,埋头苦吃起来。田多稼啃了黄瓜一口,垂眸扫过桌面,语气幽然:“我和你大哥离婚了。”!!!!!!施然被噎得一口气差点上不来,呛得猛烈咳嗽起来。“咳咳咳——嫂子,你……咳咳咳……你说什么呢?离婚?你们为什么突然离婚?大哥疯了?”在脑海中粗浅分析了这对夫妻的各自优缺点,施然非常不理解野猪兽人为什么敢嫌弃精灵公主。还是让饭非常好吃的精灵公主(ˇˇ)关于这个问题,田多稼没有回答,只是一边啃黄瓜一边继续给施然夹肉。“我现在没有地方住。”她没头没脑地来了这么一句。“嗯?”施然扒饭的手停住了。他从红烧肉的上层递去目光,有些不敢置信,又有些期待。田多稼又给施然夹了一块肉,这次是最大、最香、余温最炽的一块肉。“你愿意收留我吗?代价是红烧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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